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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记录是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查证以后,对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抽象分析和判断,是审计人员的一种理性思维,是对审计证据的说明。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内容形成审计工作记录:
(1)项目组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进行的讨论,以及得出的重要结论;
(2)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各个方面的了解要点(包括对内部控制各项要素的了解要点)、信息来源以及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
(3)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识别、评估出的重大错报风险;
(4)注册会计师识别出的特别风险和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对相关控制的评估。
注册会计师需要运用职业判断,确定对各事项进行记录的方式。常见的记录方式包括文字叙述、问卷、核对表和流程图等。
记录的方式和范围受被审计单位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内部控制、被审计单位信息的可获得性,以及审计过程中使用的具体审计方法和技术的影响。例如,被审计单位通过复杂的信息系统,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大量交易,注册会计师在了解该信息系统后,可能采用的记录方式包括流程图、问卷或决策表。对于很少使用或不使用信息技术的信息系统,或者只处理少量交易(如长期借款)的信息系统,注册会计师仅以备忘录的形式对其进行记录就已足够。通常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越复杂,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的范围越广,审计工作记录也就越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