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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体系是由各有联系的分支审计学科共同构成一个完全的审计理论的整体。[1]审计学体系的形成,是审计理论研究的必然结果。它包涵了所有的审计理论,并将各分支的审计理论凝聚在一起,使之成为相互涵括,相互支持,又相互表里的整体。[2]
审计学科体系的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不断地淘汰陈旧的,落后的审计理论,又不断地吸收先进的、科学的审计理论。但是理论的新陈代谢的速度又是缓慢的、相对稳定的。就现代审计学来说,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审计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一般方法进行研究的审计学科称之为审计学原理。包括审计的概念、审计对象、审计性质、审计职能、审计分类、审计准则、审计范围、审计工作组织、审计程序研究、审计一般规律、审计一般方法和基本技术,审计方式、审计各种关系的处理以及审计管理等。审计学原理研究的是审计事物带有共性的、普遍意义的审计理论知识和应用知识。是审计知识的抽象与审计实务的概括的结合体。
按部门特点进行研究的审计学分支学科称为部门审计学。它体现着审计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对各部门进行经济监督的特点和要求。目前有工业审计学,商业审计学,基本建设审计学,预算审计学、银行审计学等学科。
按审计项目内容进行研究的审计学分支学科称为分项审计学。如财务收支审计学,经营管理审计学、经济效益审计学,电算审计学。
除上述三大系列外,审计学体系中还包括一些辅助学科,如审计案例、审计职业道德、审计史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