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盘(Offer With Engagement/Firm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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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盘是指发盘人(发价人)对接受人所提出的是一项内容完整、明确、肯定的交易条件,一旦送达受盘人(即接受人或称受发价人)之后,则对发盘人产生拘束力,发盘人在实盘规定的有效期内不得将其撤销或加以变更。 是发盘的一种。
实盘主要特点是,对发盘人具有约束力,发盘入没有任何保留条件,所列的必要交易条件必须肯定。
实盘的内容一般应有正确的货物名称,详细的品质规格、实在的数量、完备的价格条件和支付条件、准确的装运时间和装运港口等等。
一项发盘被当作实盘则应具备的以下条件:
(1)形式条件
在实际业务中,发盘一般都附有表示意旨的有关术语,如“发盘”、“递实盘”、“发实盘”等字样。如该发盘系实盘通常都应注明“发实盘”的字样。
(2)时间条件
实盘应明示其有效期限。如“发盘限本月25日下午4时复到”,就表明该项实盘在其有效期限内受其约束,过期失效。
(3)实质条件
实盘应具备的交易条件,即商品的名称、品质、数量、价格、包装、交货、付款等。而且以上交易条件的表述用此、词必须明确。不能有“大约”、“估计”、“可能”等语。
实盘还应明确和注意下列问题:
实盘的有效期。作为一项实盘都有一个有效期限。对此,一中是在实盘中明确具体地规定了收盘人接受的有效期限;另一种在实盘中无明确规定,而是根据惯例在合理时间内有效。
实盘的失效:按照国际贸易的习惯和规划,一项实盘遏有下列情况之一则立即失效,发盘人不再受该项实盘的约束。
对此各国解释不同。1980年通过的《联合网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实盘在其有效期内能否撤销作如下规定:
a.发盘写明接受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b.受盘人有理由倍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盘人已本着对该项发盘的倍赖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