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资金 (allocation of f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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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资金也称实拨资金,指财政机关根据主管单位的申请,按月开出预算拨款凭证,通知国库将财政存款划转到申请单位在银行的存款户,由主管单位按规定用途办理转拨或支用,月末由用款单位编报单位预算支出报表的一种拨款办法。
划拨资金的具体方法是,由财政机关签发拨款凭证,通过金库办理库款支拨手续,将预算资金直接转入用款的主管部门在银行开立的“经费存款”户,然后,由主管部门开出银行结算凭证,通过开户行,从其经营存款中,将预算资金转拨到所属用款单位的“经费存款”户。一般每月一次或分次拨付,这种方式又叫实拨资金。它的优点是它不增加银行的工作量,财政上管理也比较灵活.特别是对一些财政库存少和所属单位比较近的地区较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