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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税负水平是指某一区域税收总收入占同期该区域的国民收入总额和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总体税负水平反映一定时期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参与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分配的份额。在总体税负水平指标中,并没有体现税收成本的内容,原因在于政府收取的税收是由社会成员负担。事实上,税收政策执行中由于对经济资源扭曲而造成的损失,最终也是由社会成员,特别是纳税人承担的。至于政府部门在征管税收时所发生的征管成本,属于政府行政管理费用。然而,虽然总体税负水平并没有把税收成本包括进去,但税收成本对总体税负水平始终是产生着影响的。
第一,一定时期的总体税负水平与该时期政府对财政收入的需要量有着的紧密的关系。税收成本中的征管成本是政府行政管理费用的一种,因此,征管成本的高低对政府财政资金需要量构成一定的影响。征管成本越高,政府行政管理费用越多,政府对税收收入的要求便越大。在一定的税基条件下,总体税负水平呈上升趋势。在征管成本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倘若政府为保持总体税负水平不变,而不能相应地增加税务管理部门的行政经费拨款时,税务管理部门要实现其经费收支平衡,一般只能通过下列两个渠道达到:一是把一部分征管成本转移给纳税人,例如,血竭法律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和提供的服务。二是时通过非规范甚至是违法的手段,使权力商品化,例如通过乱收费以增加部门收入。但无论哪种方式,结果都会使纳税成本提高,造成个体税负水平上升。个体税负水平上升必然引起纳税人抗议,并诱发都逃税行为的加剧。在税基进一步流失的情况是,政府要保持相应的税收收入规模时,最终也只能通过提高总体税负水平来达到。
第二,同理,税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对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而导致社会财富的损失,纳税成本的提高又发布逃税税收的加剧,都会使税基减少,实际税收收入水平下降。政府要保证其财政收入的稳定与增长,只能通过增设税种和提高税收的名义税率,结果必然使总体税负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