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商标
失效商标是指专用期间业已届满失效后,尚未满1年的商标而言;此时该商标己失去专用权,仅能阻止他人在期限内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图样使用于同一商品或同类商品申请注册而已。
(1)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及时续展;
(3)注册商标指定商品因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被商标主管机关撤销注册的商标;
(4)违规操作的商标,如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等。
- ↑ 商世民编著.商标设计与商标法律应用.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3.
- ↑ 于玉林主编.无形资产管理全书.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3年01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