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七因素模型(the big seven factors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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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七人格模型又称大七因素模型,是人格模型中的一种:Tellegen和Waller(1987)率先提出了人格的七个维度:
①正情绪性(PEM,positive emotionality)。标定词包括:抑郁的、忧闷的、勇敢的、活泼的,等等。
②负价(NVAL,nagetive valence)。标定词包括:心胸狭窄的、自负的、凶暴的,等等。
③正价(PVAL,positive valence)。标定词包括:老练的、机智的、勤劳多产的,等等。
④负情绪性(NEM,negative emotionality)。标定词包括:坏脾气的、狂怒的、冲动的,等等。
⑤可靠性(DEP,dependability)。标下词包括:灵巧的、审慎的、仔细的、拘谨的,等等。
⑥适意(AGR,agreeableness)。标定词包括:慈善的、宽宏大量的、平和的、谦卑的,等等。
⑦因袭性(CONV,conventionality)。标定词包括:不平常的、乖僻的,等等。
另外一些心理学家在跨文化情境下对“大七”模型进行了验证,基本肯定“大七”的稳定存在。Almagor等研究了使用希伯来语的以色列人,结果表明,他们的前六个因素名称与Tellegen等的基本相同,有些因素的标定词都有所重叠;只是第一个因素偏重“动因性”(agentic),所以他们将第一个因素命名为“(动因)正情绪性”(PEM-A,positive emotionality(agentic))。他们抽取的第七个因素被称之为 “(集体)正情绪性”(PEM-C,positive emotionality (communal)),标定词有:可爱的、喜悦的、古怪的、沉默寡言的,等等。同第一个因素相比,第七个因素多涉及他人、社会。
Benet等的研究发现,美国人用以自我描述的“大七”因素结构及其主要标定词,同样可以在西班牙人自我或同伴描述中找到;但是,个别标定词,如“不平常的”,在美国为因袭性维度的负标定词,在西班牙样本中则被归入正价维度,这说明“大七”模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对维度的不同的理解则反映两种文化价值观间的差异。
“大七”人格模型与“大五”人格模型的异同之处
Tellegen等的“大七”中,正价(PVAL)和负价(NVAL)是两个新人格维度,其余五个维度:正情绪性(PEM)、负情绪性(NEM)、可靠性(DEP)、适意(AGR)和因袭性(CONV),分别与“大五”的外向(extraversion)、神经质(neuroticism)、谨慎(conscientiousness)、适意性(agreability)和开放性(openness)有大致的对应关系。Almagor等的研究也表明,“大七”模型中除两个评价维度之外,其余五个维度中有四个与“大五”的相应维度有对应关系,只是两模型中最后一个维度之间相差深远。
两模型之间有五个(至少四个)维度有对应关系,指的是它们相类似,但不是完全相同,例如,“大七”和“大五”都有“适意(性)”这一因素,在“大五”中,该因素包括涉及脾气的一些特质词,如“易怒的”、“暴躁的”、“野蛮任性的”,而“大七”中同名因素却不包括这些词。这说明“大五”中该因素兼有情绪和行为两种倾向性,而“大七”中的同名因素去除了情绪性,基本指行为倾向。
“大七”和“大五”最大的分歧点在于是否将评价性特质词纳入因素分析范围,或者是否承认评价是人格的重要特片。同“大五”相比,“大七”增选了评价词,所以,同样的方法得出不同的维度结构,新出来两个评价维度应在情理之中。
大七人格模型对大五的批评
有不少心理学家对“大五”模型的理论和方法,尤其是因素分析方法、因素的心理含义等提出了批评意见。“大七”模型的倡导者则在继承人格特质学派的基本思想的前提下侧重指出了“大五”模型在选词方面的两个致命缺陷:
第一,“大五”不能代表自然语言中人格的所有方面。John等人对特质词的分类研究做过一个历史回顾,他发现象“独立的”、“特异的”、“保守的”等重要人格术语无法归入大五结构的任一维度。Tellegen等指出,“大五”没有象它所声称的那样完全抓住了“自然”语言的人格范围。这是因为“大五”研究大都使用Allport等的词表,而且在做因素分析之前就删除了评价性术语,有的还删除了描述暂时状态(如心境)的术语。
第二,做因素分析前的选词标准主观随意性大。正如Tellegen等指出的,“大五”研究者在制定特质词分类标准,按此标准去掉多余词或选词构成测量词表时,可能出现一系列的决策误差,词表的内容有偏颇,依此构造的人格维度显然也不全面。事实上,严格的分类标准使得很多潜在的人格术语进入不了因素分析的筛选范围。
针对于此,Tellegen等率先在理论和方法上进行探索和改进,提出了人格“大七”因素模型。
“大七”模型选词方法比较客观全面
“大七”和“大五”同属特质分类研究,其共同的理论前提是“语词假设”,即认为自然语言中已融入了所有重要、有趣或有用的人格方面。也就是说,对自然语言研究越全面,就越能把握内在的人格结构要素。显然,“大七”比“大五”更能反映自然语言全貌。
“ 大七”力求全面反映语言的“自然”状况,这就使特质词选词过程相对容易化,增强了分析过程的客观性。“大五”研究者根据个人判断事先将特质词加以分类和删减,这个过程很可能使词表有系统误差;“大七”研究者分层抽取特质词,稍加同义、熟悉度判断选择后供因素分析用,这种办法出现系统偏差的可能性小一些。“ 大七”选词法可能有随机误差,已有的几个维度结构有待进一步验证。
“大七”模型与传统人格特质理论有矛盾之处
人格特质理论的创始人是Allport,他认为人格心理学研究人格(personality)而不是性格(character)。照心理学的通常说法,性格是对人格的评价,人格本身没有评价色彩,特质与道德或社会判断不是同义词。因此,“大七”将两个评价维度引入人格维度研究,混淆了性格和人格两个概念,显然有悖传统的人格特质理论。
人格特质与社会判断理论上的区分很容易,但具体到选词分类操作上就十分困难。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多数行为都与社会意义分不开,即使是偏中性的特质词,在特定的人和情境下也可能有好恶之分。
“大七”与特质理论的冲突,实质上反映的是世俗概念与学科专业概念之间的冲突。我们也许应象Block所建议的那样考虑采用更适合“专家”的概念语言来做人格结构分析;也许应重新考虑Allport的人格特质学说,尤其是他的特质词分类观点。
词汇的动态结构与自然语言的多样性
自然语言不光是形容词,或者诸如名词、动词之类的词,与人格有关的语言单位还有句式、段落、篇章等。除了字词之外,我们还需要其它语言形式及复杂的情境信息来调节人格的理解或表述过程。显然,“大七”和“大五”对特质词以外的语言因素和情境因素缺乏必要的关注和了解。
即使是词,词典反映的只是静态的结构。从王登峰等的研究可以看到,词典中稳定人格与评级性描述词比率很接近(22.8%和21.2%);而从十种目标人物的描述中获得的词中,稳定人格词只占16.4%,评价词比率则高达75.6%。我们认为这个事实说明人的自然语言除了静态结构之外还有一种动态的结构,这种动态结构更能反映语言的“自然”状况。
总之,人格特质“大七”因素模型继承了“大五”的自然语言研究思想和因素分析的研究方法,但同时也对“大五”特质词分类标准及筛选词的主观性作了批评和改进。它的人格结构分为七个维度,其中有两个特有的评价维度:正价和负价,其余五个维度中至少有四个与“大五”模型有大致的对应关系。把评价维度引入人格结构研究,无疑能更好地体现从“自然”语言中研究人格维度的思想但与此同时却与传统人格特质理论发生冲突。尽管“大七”依然采用非议颇多的因素分析方法,而且对自然语言的理解还仅限于字词及词汇的静态结构,但它仍不失为一个比较全面、通俗易懂的人格结构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