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谈判(Multilateral Negot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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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多边谈判,是指谈判的主体由三方或三方以上所构成,各方均以正式的利益主体身份参与的谈判。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各国间的经济、文化、科技交流范围越来越广泛,多边谈判越来越多。
例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各种谈判在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
由于参与方多、谈判条件错综复杂,需要顾及的方面就多,也难以在多方利益关系中加以协调,从而增加了谈判的难度。
比如,在建立中外盒子企业的谈判中,如果中方有几家企业,外方也有几家企业,谈判起来就比较困难,因为各方先要协商本方的利益矛盾,寻求一致以后,才能与对方谈判。因此,在多边谈判中,某些特定的问题需要特定的方式解决,常常需要进行一些双边谈判。
多边谈判的座次排列,可分为两种主要形式。
①自由式。自由式座次排列,即各方人士在谈判时自由就座,而勿需事先正式安排座次。
②主席式。主席式座次排列,是指在谈判室内面向正门设置一个主席之位,由各方代表发言时使用。
其他各方人士,则一律背对正门、面对主席之位分别就座。各方代表发言后,也须下台就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