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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案报价是在标书中报多个标价。其中一个按原招标文件的条件报;另一些则对招标文件进行合理的修改,在修改的基础上报出价格。例如,在标书中说明,只要修改了招标文件中某一个不合理的设计,标价就可降低多少。用这种方法来吸引发[1] 包方,只要修改意见有道理,发包方就会采纳,从而使采用多方案报价法的投标单位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扩大了中标机会。这种方法 适合于招标文件的条款不明确或不合理的情况,投标企业通过多方案报价,既可提高中标机会,又可减少风险。
多方案报价法,是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而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条款不清楚或不公正或技术要求苛刻时采用的方法。即按原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一个价,同时再提出如果某某条款做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多少数额,这样因降低了总价可以吸引招标人。
增加建议方案,是招标文件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可以另行提出一个建议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 最后根据自己的方案对原设计方案和建议的方案,都进行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