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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规模管理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确定举借外债的数量界限,即适当的外债规模。
在一定时期内,如果外债规模增长过快,超过我国对外债的偿付能力和对外资的消化吸收能力,则有可能出现负效益,一方面会增加还债的经济负担,甚至引发偿债危机,从而影响我国对外信誉和筹资融资能力;另一方面则会造成外汇资金的闲置与浪费,增加筹资成本和风险。但借款过少,又会使国内一部分生产资源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从而影响经济发展。
因此,确定适度的外债规模是发展中国家有效管理外债的关键,但也是难点之一。
一般而言,外债规模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影响:一是经济增长对外债的需求;二是国际资本市场的可供量;三是本国对外债的承受能力。外债的承受能力是确定借外债规模最重要的因素。借款不仅要看需要,更要看可能。因此,加强外债规模的控制,必须通过科学的定性、定量分析,寻找最佳规模的数量界限。
因此,我国外债水平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即经济发展对外汇资金的需求、对外债的承受能力和国际资本市场的资金供求的需求、对外债的承受能力和国际资本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1]。
适量一国外债规模是否合理,主要参考三个指标:债务率;偿债率;负债率。
1、债务率是外债余额与当年贸易和非贸易外汇收入(国际收支口径)之比,是衡量一国负债能力和风险的指标,国际公认数值是100%,即债务率应小于100%。
2、偿债率是偿还外债本息额与当年贸易和非贸易外汇收入之比,是衡量一国还款能力的指标,国际公认数值是25%,超过该值有发生偿债危机的可能。
3、负债率也称外债率。是外债余额同国民生产总值之比,反映外债同整个经济关系的指标,国际公认负债率的警戒成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