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外投资单位按照共同签订的协议所规定的一定投资比例建立的,并在所在国家享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
(1)合营各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经营收益按所在国税法规定纳税,税后利润按合营各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3)合资经营企业按投资各方共同签订的协议组织建立。协议到期或者提前终止时,应该宣布解散,并办理财产、债权和债务的清算。如果协议到期后合营各方还想继续合资经营,也可以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