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贷款审计(Audit of Capital Construction L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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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贷款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进行的检查监督。
(一)贷款对象的审计
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是根据国家的发展规划、生产力布局和产业政策来发放的。它配置资金的对象是属国家批准立项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主要包括:
1.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项目;
2.直接关系增强综合国力的支柱产业中的重大项目;
3.重大高新技术在经济领域应用的项目;
4.跨地区的重大政策性项目;
5.其他政策性项目。
国家开发银行在具体的资金运用过程中,将贷款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软贷款,即国家开发银行的注册资本金的运用。国家开发银行在项目总体资金配置的基础上,将注册资本金以长期优惠款的方式,主要按项目配置需要贷给国家控股公司和中央企业集团,由他们对项目进行参股、控股。二是硬贷款,即国家开发银行借入资金的运用。国家开发银行在项目总体资金配置的基础上,将借入资金直接贷给项目,到期收回本息。
对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的审计应审查其软贷款是否贷给国家控股公司和中央企业集团;硬贷款是否贷给经国家批准立项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有无不按规定,将资金贷给未经国家批准立项的项目和非国家控股公司、中央企业集团。
(二)贷款管理的审计
1.贷款利率的审计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证求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意见后确定。国家开发银行无权自行决定贷款利率的高低。因此,要审查其贷款利率是否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利率水平,有无擅自提高或降低贷款利率的情况。
2.贷款计划的审计
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计划是国民经济计戈H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基本建设贷款计划是指令性计划,国家开发银行只能在核定的贷款指标内发放贷款,不得无指标或超指标发放贷款。审计机关应审查其执行贷款计划的情况,检查有无超计划或无计划发放贷款的问题。
3.贷款委托的审计
国家开发银行对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的拨付业务,优先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办理,并对其委托的有关业务进行监督。审计机关应审查其是否与建行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协议,同时,对其委托代理业务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并及时向建行支付代理手续费。
(三)贷款经济效益的审计
国家开发银行执行政府意图、发放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除了保证贷款到期收回本息之外,更要关注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审计工作应全面考核和评价基本建设贷款的效益。
1.贷款项目直接效益审计
(1)审查建设工期是否按计划完成。所谓建设工期是指贷款项目的建设过程所耗用的时间。可将实际建设工期与计划建设工期进行比较,以检查是否按期建成投产。
(2)审查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的完成情况。它是指已经建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占同期投资完成额的比重,以综合衡量建设速度的快慢。
(3)审查新增生产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能力。对建成后长期不能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应查明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
(4)审查投产后的经济效益。可将投产后实际的年产值、年利润和税金分别与计划指标对比,检查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5)审查投资利润率的高低。投资利润率是指贷款项目达到设计能力的正常年度内所实现的利税总额与投资总额的比率。它是一个联系建设过程同投产后经济效果的综合性指标,投资利润率越高,则投资效果越好,经济效益越高。
(6)审查投资的回收年限和贷款偿还期。投资回收年限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自式建成投产之日起,到全部建设投资回收所经历的时间,投资回收年限愈短,表示贷款效益越好。贷款偿还期是指贷款项目投产后,用实际实现的还款资金来源归还贷款总额所需的时间。要注意审查是否按计划归贷款本息,有无逾期贷款或故意拖欠、挪用贷款的问题。
2.贷款项目社会效益审计
首先审查投资新增国民收入率的实现情况。它是指贷款项目建成投产后,在正常生产年度内所增加的国民收入比率。投资新增国民收入愈高,贷款的社会效益愈好。计算公式为:
投资新增国民收入率= | 投产正常生产年度新增的国民收入总额 | X 100% |
贷款项目全部投资 |
其次还要审查投资创汇率。它是贷款项目建成投产后,为国家增加的年外汇收入。投资创汇率愈高,则贷款为国家提供的外汇愈多,经济效益愈大。计算公式为:
投资创汇率= | 年外汇净收入 | X 100% |
贷款项目全部投资 |
此外,还要审查一些间接的经济效益。如电力、煤炭、交通运输建设等,由于价格因素,其直接经济效益并不高,但间接效益却十分显著;有的项目在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节省外汇、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也应给予适当评价,不能片面地只看直接效益。
基本建设贷款程序是指从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开始,到申请贷款,直至还清贷款的顺序。监督的内容应包括贷前审计、贷时审计和贷后审计三个部分,其中贷前审计、贷时审计应作为基本建设贷款审计的重点。
1.贷前审计
基本建设投资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建成投产后,能为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改善提供大量物资。但是如果决策失误,则会导致人力、财力、物力的严重浪费,给国民经济造成极大损失。因此,在审计中要注意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是否严格遵守贷款程序,对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进行全面的审计。在贷款对象的审计中,应审查拟建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概(预)算是否已经批准并列入国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凡符合贷款条件的建设单位,才可向当地建设银行申请贷款。
对符合规定的基本建设贷款对象,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贷款项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经济、技术、财务评估。此外,还要对贷款对象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审查:
(1)审查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先进性,投产后生产的产品是否具有竞争能力和销路;
(2)审查建设条件是否具备,包括建设用地、拆迁、设备、材料、施工力量等是否妥善解决;
(3)生产条件是否落实,包括生产所需资源、原材料、燃料、动力、设计、运输、水源、“三废”治理等是否有可靠方案;
(4)投资总额和投资回收期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具有偿还本息的能力。能否按期还本付息。
经审核,贷款项目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即使已经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银行也不应发放贷款,以保证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效果。
2.贷时审计
它是控制基本建设贷款的重要环节。结合贷前审查掌握的情况,按照<贷款条例》、<贷款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其主要内容有:
(1)审查贷款申请书所列内容与贷前审查情况是否相符。贷款项目是否具备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和初步设计,贷款金额是否超过概算总额;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经济合理、保证质量的原则;建设方案是否是最佳方案,经济指标是否积极可靠;贷款项目的工期,建设计划是否合理;贷款的用途是否符合规定等等。
(2)审查贷款协议书与贷款合同是否符合程序,借款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所需资金,必须是在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批准以后,并经主管部门担保,经办行审批,并经上级行批准,然后经办行才能同借款单位签订贷款协议书。
(3)审查银行发放贷款时是否按照材料、设备到货及工程进度的实际需要支付,并按规定用途使用。
3.贷后审计
它是检查已发放贷款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促进贷款项目及时竣工投产,提高贷款使用效益的重要环节。审计的要点有:
(1)审查基本建设贷款发放后,银行是否深人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并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协助建设、施工单位解决处理出现的各种困难。
(2)审查贷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报送会计、统计等报表资料,以便掌握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分析借款单位资金使用是否节约合理、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盲目采购材料、设备,造成积压和挪用贷款,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
(3)贷款项目投产后,银行是否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协助企业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尽早达到设计能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打开销路,增加盈利,以缩短贷款回收期,按期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4)审查借款单位在还款期内编制的年度还款计划是否认真执行,银行对还本付息的计算是否正确、合理;对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单位,银行是否督促其筹集资金归还贷款,同时要防止企业挤入成本,或占用财政性资金还本付息。
(5)审查银行信贷制裁制度的执行情况。银行对违反合同规定,违反信贷纪律、财经纪律的借款单位,是否能据其情节轻重,给于信贷制裁。对情节严重的,应诉讼于经济法庭,予以法律惩治。信贷制裁,常有以下几种办法:
①对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者加收罚息。目前规定对逾期贷款要加收利息的20%;对挪用贷款者要加收利息的50%。
②停止部分贷款,以至全部贷款。
③提前收回使用不当的贷款。
④强制收回过期贷款本息。
⑤提出不信任通知,要求借款企业的主管部门承担担保后,再继续贷款;到期不能收回的贷款,应由担保者负责以白有资金归还。
4.基本建设贷款效益审计
发放贷款的目的除了支持建设,促进生产,实现贷款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以外,还要通过信贷手段、加速资金周转,及时收回本金和利息,使信贷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为此,审计人员还应审查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考核基本建设贷款资金的效益可用下列指标:
(1)贷款资金发放率,指实际发放的贷款与核定的贷款指标的比率。如果发放率低,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该贷的未贷;一种是控制了效益差不该贷的项目。如果贷款发放数超过贷款指标,则说明突破了信贷计划。对贷款资金发放率的高低都应查明原因。贷款资金发放率的计算公式为:
贷款资金发放率= | 审计期贷款发放累计数 | X 100% |
同期贷款指标数 |
(2)贷款资金利用率,指基本建设贷款总额与完成投资额的比率。贷款资金利用率越高,说明贷款发挥效益越充分。贷款资金利用率低,说明发挥不够充分,则应查明原因,提高利用率。贷款资金利用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资金利用率= | 审计期累计完成投资额 | X 100% |
同期贷款发放累计数 |
(3)贷款回收率,指基本建设贷款的收回额与贷款总额的比率。贷款回收率越大,说明贷款项目经济效益越高;反之,则经济效益差,贷款回收率的计算公式为:
贷款回收率= | 审计期贷款收回总额 | X 100% |
同期贷款发放总额 |
(4)到期贷款回收率,指报告期的累计还款数与到期贷款总额的比率。一定时期贷款回收率的计算公式为:
到期贷款回收率= | 审计期到期贷款收回总额 | X 100% |
同期贷款到期贷款总额 |
(5)逾期贷款率,指到期贷款未收回数与到期贷款总额的比率。逾期贷款率高,说明贷款回收慢,贷款效益差,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降低逾期贷款率。逾期贷款率的计算公式为:
逾期贷款率= | 审计期逾期贷款总额 | X 100% |
同期到期贷款总额 |
(6)逾期贷款回收率,指逾期贷款还款数与逾期贷款总额的比率。比率越高,经济效益越好。逾期贷款回收率的计算公式为:
逾期贷款回收率= | 审计期逾期贷款收回总额 | X 100% |
同期逾期贷款总额 |
(7)贷款利息计收率,指收入贷款利息总额与应收贷款利息总额的比率。利息计收率越大,经济效益越好;利息计收率越低,经济效益越差。贷款利息计收率的计算公式为:
贷款利息计收率= | 审计期贷款利息收入总额 | X 100% |
同期应收贷款利息总额 |
基本建设贷款,是指对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有偿还能力的建设项目发放的投资性贷款,是中长期投资贷款的主要内容。审查基本建设贷款,对于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有利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投资来源呈现多元化趋势,包括银行贷款、企业自筹资金、外商投资、国际金融组织投资贷款、国外银行和政府投资贷款等渠道。投资来源的多渠道,给投资规模、投资方向、投资结构和投资布局的宏观调控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一般说,投资热情高涨时容易带动经济的快速增长。但是,快速增长总有个限度。如果过热,就会导致投资规模的失控,投资结构的失调,投资布局不合理等一系列宏观经济问题,可能引发通货膨胀,带来整个国民经济秩序的混乱。当前,形成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主要资金来源仍是国家银行的基本建设贷款,因此,通过对基本建设贷款的审计,把不正当的项目排除在投资领域外,从而能够在总体上控制投资规模。这就要求审计部门加强对基本建设贷款的审查,更好地发挥审计对投资规模的控制作用。
2.有利于保证其他事业的发展。我国的投资单位当前还缺乏一种内在的约束机制,因而投资需求总是过旺。所以,在内部约束机制建立之前,除还需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控制外,审计监督也是一种有效的控制手段。通过审计对基本建设投资贷款加以控制,使有限的资金根据国家计划投放到急需发展的各个方面,以保证其他事业按比例发展。
3.有利于保证基本建设贷款按规定用途使用。基本建设投资贷款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这是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和建成投产的基础。若随意挪用资金,就会造成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资金不足而停止施工,形成“半拉子”工程。通过对基本建设贷款的审计,可以保证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