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Urban rail trans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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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泛指在城市中沿特定铁轨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对此一系统的现象进行描述的命名方法,“城市”指在人口稠密的城市地区,“轨道交通”是指以轨道形式为主的交通模式,其中又包括了通勤铁路、地铁、轻轨、单轨铁路、有轨电车、导向公车、缆索铁路及索道(可能亦包括无轨电车)等多种类型。 城市轨道交通在中国的定义是: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运营方式可大致分为两种。一是由政府或自治团体来兴建、营运,被称为公营。另一个则是由民营企业兴建、营运,是为民营。同时还存在着第三种营运方式,经营者虽然是民营企业,但出资者则是公营团体,即PPP模式这在欧洲和日本较常见。 由于兴建城市轨道交通需要大量资金,主要资金来源为政府提供,或向银行借贷。自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以地产(主要为车站/车厂上盖发展为地产项目)补助铁路营运模式获得成功后,各地已有不少城市轨道交通公司仿效(如深圳地铁集团)。这种模式以政府提供车站及/或车厂地皮,作交通系统的兴建资金来源,由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寻找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上盖项目。
在一些地区,轨道交通系统的票价无论时间还是乘车长度的长短都是定额的。但是也有很多国家的轨道交通票价是按照乘坐距离(或依里程划分不同区间)来决定的。在德国等欧洲国家,轨道交通的票价采取地域制,以某地方为中心,向外辐射来划定地域,在一个地域(里程)内票价相同,而下一个地域内则又有新的票价。很多国家组织了交通营运联合体,轨道交通系统与其他大众运输工具进行票证整合,轨道交通系统的车票在其他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或地区铁路)上也能使用。
很多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导入了自动收费系统,这样可节省大量人工,节省运营成本。只要插入专用车票或IC卡,自动收费系统的验票闸门就可自动放行。在日本,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自动收费装置还有诸如自动判定票的余额是否不足与判定使用次数等智慧功能。
另外在德国和奥地利等国,轨道交通系统营运采用实行“自助餐制”。全面废止在车站内验票,而是在车内进行突击验票。在这个情况,若是逃票要缴交正常票价8倍以上的高额罚款(这些国家内的其他市内交通机关也施行同样的制度)。若境外游客逃票超过一定次数,甚至会影响该游客的诚信档案以至于无法成功办理第二次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