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Civil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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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是指一切和水、土、文化有关的基础建设的计划、建造和维修。现时一般的土木工作项目包括:道路、水利、渠务、防灾工程及交通等。过去曾经将一切非军事用途的民用工程项目,归类入本类,但随着工程科学日益广阔,不少原来属于土木工程范围的内容都已经独立成科。
土木工程设施的类型包括建筑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铁路丁程、桥梁丁程,隧道丁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环境工程及海洋工程等:土木工程也指建设这些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活动的总称,建造任何设施都包含勘测、设计、施工等过程,随着科技的进步,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理论的指导和实施的组织,从而使工程设施能达到安全、经济和美观的建设要求。
一个建设项目从开始到投入使用,一般要经过立项(编制项目建议书)、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批后编制设计任务书、进行工程设计,由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等几个阶段。而工程施工则主要包括如下程序。
(1)承接施工任务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施工单位承接任务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投标或议标;对于某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也可能由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给施工单位。
(2)签订施工合同承接施工任务后,施工单位(乙方)和建设单位(甲方)按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各自在施工期内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工程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3)进行施工准备施工准备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承接的施工任务,调查施工场地状况、实现“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平整场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劳动力、材料、施工机具等条件;根据施工进度合理部署施工力量。
(4)科学组织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确定的施工方案科学组织施工,在时间和空间上合理安排全部施工活动;在施工中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进行全面控制,全面完成按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
(5)竣工验收施工单位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备齐相关资料(如隐蔽工程验收报告、材料试验报告、工程变更通知单等)后,即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方面进行施工验收,评定施工质量等级。对验收合格及以上的工程,即可交由建设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