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贸易条件(Commodity Terms Of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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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贸易条件又称纯易货贸易条件,也称纯物物贸易条件,是指同额价款的商品在国际交换中的数量比率。即指出口价格对进口价格的比率。用于表示每出口一单位商品所能获得的进口商品数量。通过计算其指数,可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状况是有利还是不利。
商品贸易条件计算公式为:
式中:N——商品贸易条件指数;
P0、P1——分别为基期的比较期的出口价格;
q0、q1——分别为基期和比较期的进口价格;
P1 / P0、q1 / q0——分别为出口价格指数和进口价格指数。
与基期相比,如果某一时期一国的商品贸易条件指数大于100(即比基期为高),说明出口商品价格比进口商品价格相对上涨(出口价格上涨,进口价格下跌或不变,或上涨幅度低于出口价格;出口价格不变,进口价格下跌;出口价格下跌,但进口价格下跌幅度大于出口价格),表明每出口一单位商品能换回比原来更多的进口商品。对该国来说,贸易条件有利,贸易利益增大。反之,如果商品贸易条件小于100(即比基期为低),则表明出口价格相对低于进口价格,意味着出口同样数量的商品,只能换回比原来更少的商品,贸易条件处于不利地位。商品贸易条件不仅可以从一国(地区)的角度来研究,还可以从贸易集团或整个世界范围进行考察。
贸易条件是衡量一国(地区)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一种重要指标。从出口商品和进口商品价格(价格指数)的变动上,可以看出对国民经济是否有利;也可用它反映南北关系中不等价交换的价格剪刀差关系。贸易条件主要由技术进步状况所决定。在世界经济中,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不同,使各个国家生产技术水平、劳动生产率等方面产生差异。长期以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高价出售工业制成品,压低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初级产品价格,工业制成品与初级产品的交换比价一直有利于发达国家,而发展中国家则处于受剥削地位。
商品贸易条件并不是表示贸易利益的绝对量(这是不能计算的),而是表示同基期相比,贸易利益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即表明贸易利益的变动情况。在比较期内,不可把出口商品和进口商品发生变化(如以前的进口商品变为出口商品)的内容包括进去。所以,这种指标的有效性只限于不发生进出口商品结构变动的一定时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