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面积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部分。
(1)空置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可供出售或出租而未售出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2)空置面积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