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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股份式兼并,即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企业的一个股东。吸收股份式兼并符合合并的各种法律特征,是典型的合并,合并各方的债务应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
吸收股份式兼并的特点是,使被兼并企业的整体财产并入兼并企业,被兼并企业作为经济实体已不复存在。吸收股份式也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资大于债的情况下。被兼并企业所有者与兼并企业一起享有按股分红的权利和承担负亏的义务。在市场经济比较完善的国家,这种兼并形式为数甚多。其中包括资产入股式、股票交换式等。
1.初步确定兼并方和被兼并方企业
3.资产评估
4.确定产权底价
5.签署兼并协议和转让价款管理
7.权利义务的承担和职工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