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剩余(Cooperative sur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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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剩余是当代道德哲学家所常使用的一个概念,是指合作者通过合作所得到的纯收益即扣除合作成本后的收益(包括减少损失额)与如果不合作或竞争所能得到的纯收益,即扣除竞争成本后的收益(也包括减少损失额)之间的差额。
合作剩余一般是通过市场交换中人们之间的诚信合作和商业信用来实现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的一切合作(包括交换、交易和合做生意——后者又包括雇佣关系)所得都可以被视作为某种合作剩余。例如银行贷款给企业,银行赚利息,企业赚利润,这种利息和利润,实际上就是银行与企业间合作所得的一种剩余。
亚当拥有一辆保养良好的1957年生产的敞蓬小汽车,该汽车对他来讲仅值3000美元。布莱尔非常渴望拥有这样一辆汽车,该车对他最少值4000美元,正好他手里有5000美元现金。
通过合作交易,所产生的合作剩余为:4000-3000=1000,这是将资源转移到评价更高的用途上所带来的价值。只有在存在合作剩余的情况下才有交易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