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割信用证(Divisible 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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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割信用证(divisible L/C)是指信托受益人被允许将信用证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另一个受益人(或同时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第三者)的信用证。按照国际惯例只要可转让的信用证规定准许分批装运,它就是可分割的。
一般来说,只有可转让的信用证才是可以分割的信用证,因为分割之后的信用证通常会有两个以上的受益人,即使第一受益人保留原证的一部分归自己,其余部分给另一人也非经转让手续不可。也就是说,可分割信用证必须是可转让的信用证。如果信用证需要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在开证时,可在“可转让”后面注明“可分割”字样。
可转让及可分割信用证多用于分批装运或分口岸对外成交的国际贸易合同中。进口业务中采用可转让信用证,便于中间商把信用证转让给实际供货人,因中间商自己不掌握商品,通常一边与厂商签订供货合同,另一边,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利用二者之间的差价来赚取利润。中间商为了不垫付资金,通常要求买方开立可转让信用证,以便转让给实际供货人办理交货。我国出口贸易中,对于在某个主口岸统一成交而在其他分口岸交货的情况下,为了便于办理在各分口岸交货后的结汇手续,往往要求国外的卖方开具可转让、可分割的信用证。在进口贸易中,如中间商确有需要而且信誉可靠,也可开具可转让信用证。但为了防止商业诈骗,买方会严格控制这种信用证的使用。
所以是否需要对方开来可转让、可分割信用证,是和出口模式、商品类型、装运港口、资金流程相对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