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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式支票是指支票关系中的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存在兼充的情况.
1、己付支票,又称对己支票,是指出票人以自己为付款人而签发的支票。由于支票的付款人只能是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所以己付支票的出票人也只能是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否则不得发行己付支票。
2、己受支票,又称指己支票,是出票人以自己为收款人而签发的支票。这种支票通常是出票人用来向存款银行提取自己的存款,任何人只要在银行有支票存款账户均可签发己受支票。
3、付受支票,是出票人以付款人为收款人而签发的支票。显然,由于支票付款人的特定性,因此,决定付受支票的收款人也只能是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而且必须是同一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这种支票也得到了立法上的普遍认可。
4、己付己受支票,是指出票人、付款人以及收款人均为同一人的支票。限于同一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各分支机构之间签发使用的支票。
我国《票据法》第86条第4款规定:“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这表明,支票可使用变式支票中的己受支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