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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责任会计核算的双轨制核算,是指在不影响和改变企业原有财务会计核算的前提下,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和责任管理的需要,在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之外,购建一套独立的责任会计核算体系,进行责任收入、责任成本、责任利润等方面的核算。
实行双轨制核算,在责任会计核算上,可以完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设置独立的账户、独立编制凭证、独立登记账簿,从而专门提供企业各责任中心责任预算的完成情况。现行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与内部银行责任会计核算体系相互独立,各自平行地开展核算。前者侧重于企业实际经营效果的真实反映和对外报告财务信息,后者侧重于对责任单位内部经济责任业绩的反映、核算。
优点:
双轨制核算可以专门提供各个责任中心责任预算的完成情况。
缺点:
一、是由于设置双重的核算体系,加大了日常账务处理的工作量,造成重复性劳动;
二、是由于两个彼此具有相互联系的核算内容相互脱节,使得两套数据缺乏直接联系,因而难以说明责任成本差异对产品实际成本有哪些影响,也难以说明产品实际成本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实际利润形成过程的责任归属。
不利于企业管理当局将企业的整个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各责任中心的责任考核相结合,进行综合分析。因此,双轨核算一般只适用于实行责任会计的初期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