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离战略(Divestiture strategy)
目录 |
公司会出于两种目的采取剥离战略。
一种是将剥离作为某项业务的退出战略。实施该战略的前提是,某项业务只有在衰退的早期出售才能使净投资收益最大化,而不是实施收割战略之后再出售。及早出售常常使公司从收购中实现价值最大化,因为出售越早,出卖者的侃价能力越高。一旦衰退明显,产业内的资产购买者将具有很强的侃价能力,而将价格压得低于实际价值。
另一种采取剥离的目的在于公司总体战略方向的调整。它来源于众多公司致力于集中加强自己的核心优势,降低多元化经营的程度。1994年,美国公司完成的剥离总值达到226亿。进行剥离的公司其股票市值在第一年平均上升了20.2%!而同期的标准普尔股票价格综合指数仅上升了1.5%。
适用条件:收缩战略未奏效,未从根本上解决失败的因素。
通过剥离,分开为两部分:
⑴优良资产与优良项目、人员,从而形成新的增长点;
⑵劣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