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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信息披露是指在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和流通的各个环节,公司依法将与股票发行、上市和流通有关的各类信息,通过合理渠道予以公开。
信息披露的主要目的是打破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保证投资者投资决策的科学与理智,同时,信息披露也有利于监管机构对公司进行监管,从而有利于维护创业板市场稳定健康的发展。
1、上市发行人有持续义务全面及适时披露有关资料;
2、新上市申请人须于其首次上市文件中详细说明其上市文件刊发前24个月内所从事的活跃业务记录及其业务目标;
3、上市发行人须公布经审核年度帐目以及半年及季度报告(该半年及季度报告毋须经过审核);
4、上市发行人各董事共同及个别地负责确保发行人全面遵从该等披露责任及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发行须履行的所有其他责任;
5、创业板市场要求有风险时要随时披露,但主板市场H股只要求在招股书中披露风险,上市后则没有风险披露要求;
6、信息披露的方法为在香港联交所为创业板而设的互联网网页刊登资料。上市公司毋须在报章刊登付费公告披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