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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储存核算是指对出口商品储存的帐面计算。它通过“库存出口商品”帐户及其所控制的库存出口商品明细帐进行结算。
其方法主要有:
1.设立“库存出口商品”帐户进行总分类核算,借方记入出口商品验收入库、溢余和其他原因增加数,贷方记入出库、损耗和其他原因减少数,余额表示实有的库存商品。
2.按商品类别分户设立二级商品明细帐,既登记数量,又登记金额,进行数量金额核算。
3.按商品的具体品名、规格、货号分设三级明细帐,专门记载数量、单价和金额。
4.所属仓库按商品品名、规格、分仓间设立仓库保管帐,进行数量核算。
出口商品储存核算的任务,首先要为合理组织出口商品进销业务和正确计算销售进价,提供出口商品进、销、存的核算资料,其次,还要核算和监督以储存出口商品进行加工改制的情况,再其次,通过清查盘点,核算和监督出口商品在储存过程中发生的溢余、短缺和毁损的情况,最后,还要核算和监督商品在储存过程中因国家规定的价格变动而发生的调价情况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