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出入境人员检疫是指通过检疫查验发现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给予隔离、留验、就地诊验和必要的卫生处理,从而达到控制传染病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传入或传出的目的。
受检疫的入境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如实填写《入境检疫申明卡》,出示某种有效的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一)入境人员检疫申报的内容有:
(1)精神病、艾滋病(含病毒感染者)、性病、肺结核等疾病;
(2)发烧、皮疹、黄胆、腹泻、呕吐等症状;
(3)随身携带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
(4)来自黄热病疫区的旅客应出示黄热病预防接种证书。
(二)出境人员检疫申报
1.受检疫的出境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有效的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2.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示《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前往黄热病疫区的中国籍旅客应出示黄热病接种证书。3.检疫人员对所有出境人员进行医学观察,阻止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出境,并根据需要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三)出入境人员健康检查
1.健康检查对象
(1)申请出国或出境一年以上的中国籍公民;
(2)在境外居住3个月以上的中国籍回国人员;
(3)来华工作或居留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
(4)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
2.健康检查的重点项目
(1)中国籍出境人员
①重点检查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
②还应根据去往国家或地区疾病控制要求、职业特定及健康标准,重点检查有关项目,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
(2)回国人员
除按照国际旅行人员健康记录表中的各项内容检查外,重点应进行艾滋病抗体监测,梅毒等性病的监测。同时根据国际疫情增加必要的检查项目。
(3)来华外籍人员实健康检查
验证外国签发的健康检查证明,对可疑项目进行复查,对项目不全的进行补项。其重点检查项目是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和外国人禁止入境的五种传染病,即艾滋病、性病、麻风病、开放性肺结核、精神病。
(4)国际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
除按照国际旅行人员健康记录表中的各项检查内容外,重点应进行艾滋病抗体监测、梅毒等性病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