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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储蓄存款是指农村居民把暂时闲置的货币存入农村信用社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农村储蓄存款的政策是:国家宪法规定,国家对城乡人民的储蓄存款实行保护和鼓励的政策。根据这一基本政策,农村储蓄存款制度明确规定必须实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存款息原,是指储户存与不存,存多存少,什么时候存,选择何种储蓄和在哪个储蓄机构存,都由储户自己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
取款自由,是始储户牟款什么时候取,取多取少,想么用,由储户自己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过问,不得惜放设难,限制提取。储户因故需要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只要符合规定手续,应准予提前支取。
存款自息,是指储户参加各种储蓄,银气应按照姥蓄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利息,本得短少或迟误。
为储户保密,是指储户的存款金额、种类、期限等有关请况,银行应严守秘密。人民法院、检察院因审理案件将要查询、冻结罪犯的储蓄存款时,须按规定,由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出具正式书面通知,并没县支行或市分行区办一级同意后,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