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公文
军事公文是军队机关处理公务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军队机关履行职能的重要工具。
《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军事公文的种类有:命令、通令、决定、指示、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通告、会议纪要。这些文种与一般机关通用公文文种大致相同。只是其均适用于军事范围。如“命令”,用于发布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确定和调整体制编制,部署军事行动,调动部队,授予、变更和撤销部队番号,调配武器装备,任免干部,授予和晋升军衔,选取士官,授予荣誉称号等。
- ↑ 1.0 1.1 李士竹主编.第二章 现行机关文书 文书学.河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