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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审计技术是指直接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具体审计技术在基本审计技术指导下,直接与审计证据发生关系,因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常见的具体审计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核对法。它是指将会计记录或资料与其相关联的记录或资料进行复核、查对和验证的一种审计技术。借助这种审计技术,审计人员可以核对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记帐凭证与各有关帐户,以及各有关帐户与会计报表项目是否相符并正确无误等等。它是一种最基本的审计技术。
(2)审阅法。它是指通过对有关会计记录或资料的阅视,对被审计单位帐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一般公认会计准则进行审查的一种审计技术。
(3)盘点法。它是指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帐簿记录,对其各项财产物资、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等进行实物清点或估算,借以查明某一时点帐簿记录真实性的一种审计技术。盘点法重点是审查有关资产的帐、卡、物是否相符,以及物品的所有权、质量和管理现状等。至于具体盘点的时间、范围及方式等可根据审计目标和被盘点项目的特点而定。
(4)函证法。它是指通过直接向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有关当事人进行函询,以查明有关帐户余额或记录是否真实的一种审计技术。例如,直接向银行询证存款余额,直接向顾客询证应收帐款金额等,都是典型的函证方法。有关函证的格式及其运用情况,可参见本书下篇有关审计实务章节。
(5)追查法。它是指根据经济业务关系,从一项会计记录检查刭另一项会计记录的审计技术。例如,针对购货业务,可以由应付凭单登记簿追查到支票登记簿,等等。追查法是进行深入审计必不可少的一种审计技术。
(6)抽样法。它是指从总体中抽取具有代表性样本的一种审计技术。在实际运用中,抽样法又可分为统计抽样法和非统计抽样法等多种。对此我们将在本章以后的各节中加以介绍。
上述各种具体审计技术并无严格的界限,只是各有侧重而已。例如,在核对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时,必然要涉及到审阅法;在审阅有关帐簿记录时,必然要涉及到采用核对法,以查明问题之所在。综合运用各种不同的审计方法,还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增强审计证据的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