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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业务收入(成本)比率=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成本)/主营业务收入(成本)×100%
上市公司为避免亏损、达到新股发行资格或保持利润增长率以维护公司形象,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现象,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无法利用该等交易操纵利润。因此,关注重点转移到采购与销售活动的关联交易上,审查该类交易的进行是否公平、公正,交易价格是否合理,是否集中在年底完成,并追踪调查该交易收入的资金收回到账情况及有无会计报表日后大宗退回情况。如发现交易价格有失公允、集中在年底完成或有会计报表日后大宗退回情况,则存在操纵利润的可能,产生预警信号。另外,如该指标数值较高,达到70%以上,说明公司采购销售系统的独立性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