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顾问(Public Relations Consultant)
目录 |
公共关系顾问指为委托人提供公共关系方面的咨询并进行指导、能独立承担公共关系项目的专家。
按任职或聘用的情况,公共关系顾问主要有:
1.公共关系公司专职顾问。这是指在公共关系公司长期任职的公关专家,他们是公关公司的主干力量,按照专业的不同.又可分为各种不同的专业顾问。
2.公共关系公司兼职顾问。由于某人在公共关系方面具有一定声誉或专业特长,而且不在公共关系公司任职,公司方面聘任其为兼职顾问。
3.企业或其他组织直接聘用的顾问。组织因工作需要,直接向大学、研究所或公共关系协会聘请有理论水平、有较高声望、有丰富经验的公共关系专家,作为本组织的公共关系顾问。
4.荣誉性顾问。这是指聘请在公共关系事业或公共关系学术理论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并有相当社会影响的学者、专家及知名人士作为组织的顾问。
公共关系顾问的职责主要有:
第一,制定实施公共关系方案;
第二,帮助建立与公众的传播沟通渠道;
第三,提供各种业务咨询;
第四,指导、教育普通公共关系人员,提高他们的公共关系能力和水平。
一、聘请公共关系顾问的意义
首先是“旁观者清”,客观性强。外聘顾问置身于局外,不受组织内人事关系的束缚,对事物的判断比较客观,敢于提出疑问和反对意见。
其次是专业水准比较高,可利用专业公关公司的信息库、关系网络以及有关专家的经验和知识为主顾服务,亦可为当事人提供较为全面的技术服务。
再次是业务灵活性较大。外聘顾问的意见可作参考,而并非必须采纳;在遇到意外的公共关系专案时,求助于顾问可不必临时增加正式人员编制,又可应付急需。
二、聘请公关顾问的一般原则
一是正确选择有专业水准及良好品德的顾问。
二是信任顾问,为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和活动的方便条件,不随便干涉顾问的活动。
三是与顾问保持良好的联系和接触,定期邀请顾问出席情况分析会和决策会议。
四是尊重顾问的判断意见,虚心听取其忠告及反对意见,如不采纳其意见则作出详细说明。
五是以“防火为主”、“防病为主”,不要出了事才急忙聘请顾问,最好是在顺境中聘请顾问作预测性的咨询。
六是为企业或组织决策作参谋的外聘顾问应相对稳定和长期,才可能在真正了解组织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较有价值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