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Publ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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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学中,所谓公共信息(Public Information),是指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能够自由获得的信息。在竞争激烈的寡头垄断中,经济主体对市场知识的需求特别迫切。他们在客观上假定其他竞争者的行为是合理的,即假定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具备公共的市场知识。这种共同的市场知识即公共信息。
罗伯特·维里克查尔(1980)认为,当具有信息集合A的市场有效时,并且在每个市场参加者可利用的信息中,唯有信息A的知识,使市场参加者产生了共同的或者同质的认识,这就是市场的常识或共同知识。简单地说,公共市场知识就是指这样一种假设:所有的相关信息都能够被所有的市场参加者获取。
1、市场公共信息导致了市场支配力
基于上述假设,在市场体制下,市场价格体系正是通过市场参与者的共同知识来实现其支配力的。没有市场参与者的共同知识,市场价格体系就不可能有资源配置的调节和指导功能。
例如,如果对某个同质商品价格100元和110元两者之间的价格高低争论不休,那么,价格体系就会由于这种因逻辑混乱导致的共同知识的丧失而无法操作。所以可以认为价格对于每个理性的市场参与者的指导和协调是以市场的共同知识为基础的。
2、公共信息的存在较大地妨碍了风险的分担,因而破坏了市场参与者相应的预期收益
市场公共信息的增加将会降低市场运行的效率,也就是说,随着公共信息的传播,市场将会变得自给自足,从而极大地排斥风险交易的可能。
同时,公共信息的增加最直接地影响到市场参与者收集信息的刺激和动力,在交易机会减少的情况下市场效率也就相应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