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税(Clark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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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税是指对影响社会决策的关键人物征税的一种税制机制,所征税额等于该关键人物参与决策给其他人造成的净损失。
考虑环境质量从A变为B的社会选择问题
假定每个人都知道环境质量从A到B时他的成本份额Ci,表明自身对此公共产品提供的支付意愿Pi,支付意愿净值Si=Pi-Ci。
Si之和SB代表所有人对环境质量从A到B的净支付意愿之和,如果SB>0,社会选择B
投票人i以外的所有其他投票者表明的净支付意愿记作SB − i,如果SB>0, 但SB − i<0, 则投票人i就是关键人物,他就得支付克拉克税T,大小等于SB − i的绝对值。
它鼓励每个独立的投票者如实而不夸大地报告他对公共物品的真实偏好,那些单独夸大自己对公共物品的偏好、以致使得投票结果发生逆转的单个选民,必须支付相应代价。
当全体选民需要决定是否选择某件公共物品时,每位选民报告他对该公共物品的取或舍所赋予的个人估值(personal worth) ,当选择取或舍的一方的累计个人估值(aggregate personal worth)超过了对方,从而赢得了对该公共物品的取舍权后,获胜一方的关键选民(critical voter) ,即其个人估值扭转了选举结果的那些选民,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税,而这笔税的大小等于对方的累计汇报价值(aggregate personal worth) ,与己方在该关键选民不参加投票的情况下的累计汇报价值之间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