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市
停市是指证券交易所内所有的上市证券都停止交易的行为。
停市的决定权一般由证券交易所的常设机构理事会或总经理决定。证券交易所决定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1987年10月20日至23日,香港证券交易所就曾因美国纽约交易所股价暴跌(1987年10月19日黑色星期一)而宣布停市4天。
1、由于出现了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比如地震,大面积电脑故障等,就可以采取停市的做法。
2、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出现了混乱,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有权停止本交易所内的所有证券的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