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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出价又称为故意出假价,是指在谈判时为了使自己以后控制谈判进程和结局,承诺接受对方的出价,而一旦卖主或买主要与他完成交割手续时,他便开始削价或抬价的一种谈判策略。
1.价格一旦谈定应签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即使简单几条也可以,其中要明确罚则。
2.要求买主预付大笔的定金,使其不敢轻易反悔。要求卖主提供自我限制的方法,使其随后不会抬价。
3.一开始就找一个中间人在场,中间人要立场中性。
4.对轻易得来的承诺,要三思而行,不要轻信。
5.在交易正式完成之前,不要丢掉其他客户。在交易活动中“普遍撒网,重点培养”和脚踩几只船都会对自己有利。
美国某公司发布广告,说有一部机器设备出售,价格是10万美元。互相竞争的几位雇主中,一位愿出9万元的高价长当场付了10%的订金,卖主没想到这部旧设备竟能卖得这么好的价钱,就同意不再考虑其他买主,三天后买方来了,说当时的价格太高,不同意马上成交,还说,这部机器仅值5万美元,于是卖方又被迫与买方讨价还价,最后以6万美元成交。而当初曾有人愿出7万美元,卖主却没有卖给他。
这是买主使用假出价的策略的胜利。假出价格,即买主利用高价的手段(或卖主利用报低价的手段),排除交易中的其他竞争对手,优先取得交易的权力,可是一到最后成交的关键时刻,买主便大幅度压价(或卖主大幅主提价),洽谈的讨价还价才真正开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假出价格的一方占便宜,而另一方只好忍痛割爱。假出价格,虽然是不其道德的,但却是销售中屡见不鲜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