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债券保险公司是指为债券发行人或者承销商提供信用担保的专业机构。
债券保险公司的监管债券保险的监管环境与市政债券迥然不同。所有类型的保险公司都由业务所在州监管,它们必须得到州的特许才能在该州开展业务。例如,一家大债券保险公司多年来一直没有得到几个州的特许,因而不能直接在这些州营业。保险公司的监管机构是州保险部,州保险部定期审查所有获特许在奉州营业的保险公司的账本。监管的目的在于确保保险公司能及时足额清偿索赔。
证券监管则不同,它主要由联邦政府负责。证券交易委员会是主要的监管机构。联邦证券法规的目的总结起来就是,充分披露信息,维护公正有效、减实无欺的证券市场。
对于个人而言,州保险监管机构不要求进行实质性披露。但是,所有的保险公司必须向营业所在州的保险部提交许多报告。如果你想寻找某家债券保险公司的资料,途径之一就是查看公司提交给州保险部的报告。这些报告通常向公众公开。
在新发投保债券的正式说明书中,联邦政府要求就有关债券保险公司进行披露的信息一直没有多大变化。在1994年时,投保债券的正式说明书中唯一提到的就是这些债券已被保险,保险公司的情况则只字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