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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入资金利用率是指借入资金最终为本行所使用的程度。
借入资金利用率的公式如下:
借入资金利用率= | 借入资金平均余额-借出资金平均余额 | |
借入资金平均余额 |
例:某银行198×年度期初借入资金余额为500万元,期末借入资金余额为700万元,借出资金期初余额是300万元,期末借出资金余额为500万元,则:
借入资金利用率
在应用借入资金利用率这一指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这个指标只对借入资金平均余额大于借出资金平均余额的银行有意义。
2.借出资金与借入资金相对应。包括尚存上级行资金,应收汇差资金、同业拆出及同城跨行清算中应收资金等项。其平均余额也是指在一定时期借出资金的平均值。
3.借入资金利用率越高,说明借入资金比借出资金越大。当借出资金平均余额为零时,借入资金利用率为百分之百,借入资金的可利用程度最高。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出现,因为联行往来中,应收联行汇差一般不可避免地会存在。
4.借入与借出资金平均余额的差值越大,说明借入资金相对额大,用于参加营造的资金量越多,借入资金利用率越高。相反,借入资金利用率低,说明借入资金中的大部分被借出资金占用,真正用于营运的资金很少。
5.由于借入资金利用率由借入、借出资金平均余额决定,因而借入资金利用率高低,与被同业占用和应收联行汇差的收回相关性较强,及时收回借出资金及被占用资金,可相应借入资金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