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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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配给的内涵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定义。就宏观上的信贷配给而言,它是指在确定的利率条件下,信贷市场上的贷款需求大于供给。就微观角度而言,它又包括两个方面:①在所有的贷款申请人当中,一部分人的贷款申请被接受,而另一部分人即使愿意支付高利率也得不到贷款;②贷款人的贷款申请只能部分被满足(例如,一百万的贷款申请只能贷到五十万)。
信贷配给理论最早可追溯到 Adam Smith(1776)的《国富论》,他在论述高利贷的最高数额时曾扼要地探讨过信贷配给:“法定利息率若低于最低市场利息率,其结果将无异于全然禁止放贷取利的结果。 如果所取得的报酬少于货币使用之所值,则债权人便不肯借钱出去,所以债务人得为债权人冒险接受货币使用之全值而支付一笔费用”。 虽然他没使用“信贷配给”一词,但说明了利率受到抑制时信贷的非价格配置。 到了 19 世纪 20 年代,英国银行学派与通货学派讨论多种金银块和货币问题时也曾涉及过信贷配给问题。 1833 年贷款利率管制法令被废除前,英格兰银行受贷款利率上限管制所限,无法调节贴现利率,只能以限制贷款供给作为政策工具,因而信贷配给曾经成为当时人们关注的问题。 此后近一个世纪里,信贷配给问题淡出人们视野。 1930 年,Keynes 在《货币论》中对“未被满足的借方需求”的讨论,描述了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确实存在银行以非价格手段独立地配给信贷资金的现象。 虽然 Adam Smith 和 Keynes 等较早地注意到了信贷配给现象, 但没有深入地研究下去,甚至针对信贷市场的分析都很少。 尽管如此,Keynes(1930)的一些观点后来还是成为 1950 年代产生的信贷“可得性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最早研究信贷配给理论的是 20 世纪 50 年代的 Roosa 等人,此阶段开始关于信贷配给的理论研究大多与信贷市场资金供求双方面临的利率管制、准入限制等制度限制、市场竞争的不完全及银行的资产结构偏好有关。 Roosa(1951)正式提出“信贷可获性学说(credit availability doctrine)”,后经 Scott (1957)和 Lindberk(1962)以及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其他一些学者进一步研究得到发展, 但最早将信贷配给与可获得性理论联系起来的是Ellis(1951)。像凯恩斯一样,信贷可获性学说是信贷配给独立于利率以及其他改变借方需求计划因素的变化而对投资发生影响。 二战后,信贷配给曾一时盛行于美国。 但这时候信贷配给只是作为一种既存的事实,并没有对其产生的内在机制进行详细论证。 从 20 世纪 60 年代开始,学术界对信贷配给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入。 以 Hodgman(1960)、Freimer 和 Gordon(1965)、Jaffee 和 Modigliani(1969)为代表的众多学者开始探索信贷配给的成因, 从银行对贷款风险的判断和态度以及银企关系来探讨信贷配给问题,逐步为信贷配给理论确立了微观基础。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以后,信贷配给理论渐入成熟。 Baltensperger(1974,1978)将信贷配给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前者为均衡信贷配给,是由非对称信息造成的以调整利率方式进行;后者为动态信贷配给,它是由非价格因素产生的,其认为非利率条件与利率都是决定贷款价格的因素。 从此,新凯恩斯经济学家从隐性合同与不对称信息方面对信贷配给进行了分析,发展了凯恩斯非市场出清假说。隐性合同理论研究的是不同的局限条件下如何以彼此默契的复杂合同的方式来实现劳动市场的均衡,以解决当事人之间分享投资的价值与效用的不确定性问题。 Fried 和 Howitt(1980)认为,银企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签订隐性合同,不仅降低风险,而且可从涉及不确定的未来交易量、交易价格的“隐性合约”关系中获得利益好处。Gale 和 Hellwing(1985)认为最优贷款合约是附带破产条件的标准债务合约,对客户贷款数量实行信贷配给。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使得经济学家 Jaffee 和 Russlle (1976)、Keeton (1979)、Stiglitz 和 Weiss(1981)、Whette(1983)、Bester(1985)等人将不完全信息和合约理论运用到信贷市场中 ,打破新古典假设 ,建立逆向选择模型(又称隐藏信息模型)与道德风险模型(又称隐藏行动模型),提出信贷配给的主要原因是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和代理成本的存在,认为银行从利润最大化出发,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通过非价格手段对利率的自行控制以实现银企之间的激励相容,来消除作为信贷风险根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优化信贷资产配置效率,从而将信贷配给理论发展、模型与实证研究贷配给理论推向一个新的高度,逐步形成了目前最流行的信贷配给理论。 尤其是 Williamson(1986,1987)从事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进一步拓展了信贷配给理论,提出了信贷分配和金融崩溃理论,认为即使不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监督成本,就会产生信贷配给,在多重均衡的自由信贷市场,政府应从社会福利最大化出发,利用信贷补贴、担保等手段干预信贷市场,降低利率,鼓励对社会有益的项目进行投资,增进社会福利。
许多学者还从其他角度解释和论证了信贷配给。 Sharp(1991)从委托-代理角度解释了信贷配给。 Schmidt-Mohr(1997)假设风险中性,使利率、抵押品和贷款规模成为企业和银行的内生决策变量。 Mohr 还分析了在竞争性市场和垄断性市场上信贷配给的差别。 对信贷配给理论的最终发展是金融约束理论,该理论在信贷配给理论的基础上,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深化问题进行了探讨,其核心是政府通过存款监督、限制竞争和资产替代等一整套金融措施,给银行创造“特许权价值”而获得“租金机会”。 De meza 和 Webb(1999,2000)从企业家隐藏质量类型和隐藏行动等方面论证了信贷配给。 Ardeni 和 Messori(1999)还认为低质量项目的借款人比高质量项目的借款人的信贷条件要差,容易受到信贷配给。 Hellmann 和 Stiglitz(2000)探讨了信贷配给与股票市场上的权益配给是可以单独存在的也是可以共存的。 Hung-JenWang(2002)更进一步地认为,即使在信息对称的条件下,只要破产成本不为零,信贷配给就可能会产生。RobertLensink 和 Sterken(2002)将实物期权理论运用到信贷市场分析中,认为借款者可以通过选择投资时间来实现利润最大化,避免出现信贷配给。
信息不对称使商业信贷活动中的道德风险广泛存在于银企之间,成为产生信贷配给最重要的原因。本文从企业的项目选择及贷款偿还选择角度,探寻信贷配给产生的原因。
1.从项目选择角度来看。假定一个企业决策者有优、劣两个项目可供选择,项目的好坏取决于预期收益水平,而非项目的单位投资产出。一个预期收益高的项目即使其单位投资产出低也是一个优项目,而一个预期收益低的项目即使其在低概率成功条件下能获得高产出也是一个劣项目。银行从项目投资者处获得固定收益,希望所有的投资者都选择优项目。但企业管理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并不完全遵从银行的意愿。在银行不监管企业贷款使用的情况下,只有满足使用贷款量小于选择优、劣项目的贷款临界债务量时,企业才会自觉地选择优项目。故在开始阶段,银行预期收益随企业所使用的贷款额的增加而增加;当贷款数量大于这个临界值时,企业便会选择成功概率极小的劣项目。所以银行会选择一个与预先设定的预期收益相对应的很接近的信贷量以保证银行所选择的这个信贷量不大于企业项目的贷款临界债务量。这实际上就是通过控制对借款满足度(即信贷配给)来控制借款者的道德风险。
2.从企业贷款偿还选择角度来看。假设企业单位时间内的投资收益是贷款数量的函数,如果企业投资收益小于贷款数量,企业将无力偿还贷款,这并非还款的道德风险,也可能是企业选择了劣项目。如果企业的投资收入大于其支付的本息和,大于不偿还成本,则企业会选择不偿还策略。企业偿贷的条件是有正的现金流入,投资收入要大于本息和。对银行而言,选择贷款项目的首要条件是企业利润为正。银行要消除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风险,应使信贷总量少于不偿还成本的贴现值。因此分析和观察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就成为银行决定信贷配给额度的重要因素,它决定了企业可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最大数量。银行为了减少风险和贷出成本,必然对中小企业实施信贷配给。
第一种信贷配给发生在借款者不能在现行的利率条件下借到他想要借的那么多。
第二种信贷配给发生在在同样的借款者中间,一些人能够借到而另一些人却借不到。
(1)信贷配给机制放大经济的外部冲击,对宏观经济的造成严重影响。
在存在信贷配给机制的经济中,利率机制的作用受到限制,金融变量对宏观经济的影响主要通过信贷配给机制对投资的影响来实现。新凯恩斯主义认为,经济的外生冲击和信贷配给机制的相互作用能够使较小的外生冲击放大,从而对宏观经济产生较大的影响。现假设经济由于石油危机的冲击而发生严重的衰退,大量企业破产,企业投资减少,经济风险增加。假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把借款者划分为高风险借贷者,中等风险借贷者和低风险借贷者。由于信贷市场存在者信贷配给,银行满足低风险贷款者和部分中等风险贷款者。但是银行可能存在划分的错误,把高风险贷款者划为低风险贷款者,把低风险贷款者划为高风险贷款者,加之经济处于衰退,故银行对贷款者的预期收益降低。为了控制风险,银行可以提高利率和紧缩信贷供给。由于提高利率,此时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可能进一步恶化银行的收益。所以,为了降低风险,银行将紧缩信贷供给。这样中等风险的贷款者也将排除出信贷市场。随着社会投资的减少,经济衰退也更加严重,从而经济中的风险进一步增加,信贷配给也将更加严重。经过这样的恶性循环,较小的外部冲击将会被发大,对宏观经济造成严重的冲击。同理可以分析经济膨胀时信贷配给机制的作用机理。
(2)信贷配给理论否定了利率自主调节,市场自动出清的假说,为政府的市场干预提供了理论依据。
信息不完全导致的信贷配给使得市场失灵从理论上得到论证。利率机制不再具有协调资金供给需求的功能。信贷市场上的资金配置不能保证社会上最优的项目得到融资,而一些低效益的项目反而可能得到融资,因而存在资源错配现象。再者,信贷配给是导致社会投资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综述上述原因,为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克服市场波动,维护市场稳定,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政府有必要采取积极的货币政策。
(3)信贷配给机制的存在促使银行寻求利率以外的贷款定价手段。
信贷配给存在的根本原因是信贷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性,导致了银行对贷款对象风险认识不完全,利率机制的作用受到极大的限制,不能反映贷款者的风险水平,进而对贷款的定价不合理,增加了银行的风险。要降低信贷配给的程度,需要从根本上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性,尽可能完全地了解客户的资信和贷款投放项目的收益和风险,作出较为准确的定价。具体的方式有:加强与客户的联系,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以及签订更为完备的合约,在合约中规定鼓励性,规制性的条款来提高还款的概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和企业都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作为约束条件,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建立起银企信用体系,发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银企协作式契约关系。这种新型的银企关系中,利益是目的,信用是基础,市场规则是条件,法律是保障,政府、企业、银行三方是主体。银企间的借贷行为符合市场交易的规则,受到信用关系的约束,银行按约贷款,企业按约还贷,信贷资金良性循环。利率成为资金供求的价格信号,银企双方都能根据项目或企业的状况和风险度调整各自的行为。政府通过政策、法律和法规为银企提供一个公平合作的大环境。为解决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配给,当前务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共同努力。
1.银企双方必须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要尽快建立产权明晰的现代企业法人制度,责任到人,权力分明,利益清楚,相互约束,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在或准备进行股份制改革,以明晰产权关系,真正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金融企业。对于企业而言,必须从体制改革入手,仅仅是经营机制的改变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企业要求银行核销债务,利息挂帐,债股转换与银行让利等只能解决企业一部分存在的表面问题。体制问题不解决,发生新债务危机的基础依然存在。
2.实行“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债务格局。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发挥“窗口”指导作用,为国有企业制定“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策略,调整国民经济发展布局和发展战略,重点放在基础产业和国计民生的行业上,退出一般性和竞争性的行业或项目。对于企业现有债务要采取切实措施进行重组,既可采取拍卖、兼并、出售和破产的方式,也可进行股份制改造,破旧立新。
3.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使商业银行能根据不同企业的风险状况有区别地决定利率水平。同时,也让企业对银行有选择,减少财务成本。这是一个互动性很强的市场利率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利率弹性作用下,商业银行可以实行区别性价格对待不同品质的企业,既不会因利率因素将品质好的企业挤出信贷市场,又可以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并使商业银行取得较好的收益补偿。
4.政府应加强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有效调控。就银企关系而言,政府首先应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对国有企业,政府有责任补充未到位的资本金,提高企业自有资金水平。同时,对企业进行产权制度变革,实行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其次,对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即对国有资产的流动和优化组合,在适当压缩战线的前提下,促使国有资产从分散的中小企业向大集团、从低效的劣势企业向高效的优势企业,从一般性竞争性领域向战略性领域集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再次,政府应该积极推进重点中小型企业贷款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由财政和企业共同出资并吸纳社会游资成立担保基金或项目偿债基金解决这些企业贷款担保的难题。此外,要加快建立和发展风险投资机制,积极帮助企业发行企业融资债券,利用社会资金力量部分解决中小型企业部分融资,向社会要资金,向市场要效益。最后,政府必须严肃对待企业逃废银行债务问题,在政策、组织和法律等层面上确保银行债权得到保障。
5.积极培育企业信用品质,努力探索直接融资的各种渠道,减少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在企业培育自身的信用资质的同时,还应积极探索直接融资的渠道,减少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除企业改制上市之外,企业间相互调剂资金的渠道应该有效地开辟起来。国际著名的大公司、大集团内部成立的财务公司除调剂公司内部闲置资金的功能之外,就是为企业之间的资金融通提供便利,对其上下游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确保行业整体局势处在良性状态。同时,政府部门与人民银行要采取措施规范民间借贷,开通利用民间资金的渠道。对于我国东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有较大的民间融资余额而言,商业银行是很有兴趣介入这样的大市场,可以为这些企业充当财务顾问,提供企业间相互调剂资金和企业利用民间资金的服务方案,使商业银行与企业的关系突破单纯资金供给人的功能和角色。
6.商业银行在加强资产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同时,要树立和加强对企业的专业化服务。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银行作为国有企业的主要债权人,在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进行资产重组的改革中,应该有所作为。银行可以根据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和经济效益的好坏,采取不同的策略,如通过对已有债权的重新安排和新增贷款的选择性投入,促使国有企业进行结构性调整。银行还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提供企业现金管理与资本运作等金融服务,使企业的财务成本和资金使用风险降到最低位。同时,为那些基本面较好,企业发展前景好,但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应提供专业性帮助,提出解决方案。只要企业达到最低贷款条件,也可以取得银行授信支持。与此同时,银行自身也应该提高业务发展能力和企业风险评估和预测水平,均衡新增贷款的投放。目前银行的新增贷款投向过于集中,容易形成银行信贷风险积聚。从短期看,信贷的集中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信贷风险,也有利于大企业、优势行业和经济发达区域的进一步发展。但从全局和长远看,可能负面影响较大。一方面大企业资金过多,一旦滥用起来就可能导致企业和银行的风险加剧;另一方面众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资金紧缺,发展受阻。资金分布的不平衡也导致行业、产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说,新增信贷投向不断趋于集中主要与当前信贷投入环境欠佳、银行贷款选择余地较小有关,同时也反映银行业的经营理念更新缓慢,目标市场细分不够等。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准确把握国家的产业政策,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企业,发现企业的优势,敢于面对风险,善于认识风险,精于分析风险,致力于化解风险,最终受益于风险。
7.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政策指引和桥梁纽带作用。首先,人民银行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联合定期向商业银行发出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信息和行业发展动态供商业银行参考,减少商业银行的搜寻成本。其次,与政府一起帮助商业银行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征信体系的建设促进各家商业银行有法可依地去联合制约、激励债务人,实现信贷资金的良性利用,最终提高全社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后,人行可实行企业级差化利率管理,对商业银行支持不同信用等级、不同科技含量的企业的银行票据再贴现和再贷款上采取不同的利率,直接地提高商业银行向难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便利,也间接地鼓励企业守信用和加快现代化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