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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感知是指信息用户对信息感觉和知觉的总称,它是信息用户吸收和利用信息的开端。在信息世界里,人们无时无刻都在接受信息的刺激。但人们不可能对所有信息刺激都做出反应。这就是信息感知的选择性。
决定信息感知选择性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用户自身的认知经验及知识结构,二是信息存在的状态,如信息的形式和信息的内容。信息的内容是指对客观事物内在的反映和表现。
信息内容要引起人们的信息感知,首先要与用户的认知结构相适应,其次要与用户当时的需求和精神状态相符合。
信息的形式是指信息刺激的强度、对比度、重复率和新鲜度。例如,高大的路牌、绚丽的色彩、通栏的标题、高音喇叭等刺激强度大的信息比较容易引起信息接受者的感知。又如Coca Cola的商标广告不断地在电视、广播、网络及各种报纸期刊媒体上反复出现。
总之,信息感知的选择性告诉我们,在信息服务的过程中,要将重要的、最新的信息置于最显著的位置,并使用不同的字体,不同的形式,不同的色彩,不同的音响,以使信息用户优先感知。
信息感知,就其本身而言,只是感受到了事物运动表征的形式化方面,并不理解事物运动表征的逻辑含义和它的效用价值。因此,信息感知的输出结果只是语法信息,而不是语义信息或语用信息。信息感知过程对于它所感受到的信息而言是有“感”,而无“知”。
虽然信息感知系统输出的只是事物的语法信息,但这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第一步,人类根据长期积累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当前的需求,通过推理思维,对感知到的语法信息赋予相应的语义和语用因素,即对感知到的信息进行加工,为人类需求服务。
对于具体存在的物质世界或一个实物对象的感知,人类通常依靠自身的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等器官感受其运动状态及变化方式。例如人眼是人的视觉器官,人眼视网膜的感光细胞能够对外部事物所投射的光强(亮度)和波长(颜色)及其变化——反映事物运动的表征的光参量——产生反应,并转变为相应的神经生理电信号,它携带了视觉器官输出的语法信息。
研究结果表明,人类通过自身感官感知信息的基本机制在于要有某种组织或器官能够灵敏地感受到某种事物运动表征的方式,而且这种感知方式具有一定的敏感域(范围)、一定的敏感度(灵敏度)和一定的保真度。
如果用符号u表示感知系统的输入刺激,用符号v表示感知系统的输出响应,用符号U表示感知系统的敏感域,用符号V表示感知系统输出响应的动态范围,则所希望的感知系统输入—输出关系可以表示为
公式一:
显然,公式一中所规定的是一类完全一一对应的互逆函数f的集合。若输入和输出具有这种函数关系,则感知过程具有理想特性,所感知信息完全不丢失。
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允许丢失一些非本质的信息。这时,“完全一一对应的互逆函数关系”这一条件可以有一定的放宽,公式一可以退化为
公式二:
这里,g不一定正好是f − 1,d(u,u')是u与u'之间的差异测度,ε是这种差异测度的允许值,u'是根据感知系统f的响应v通过反变换g所复制的差异。只有当满足条件
g = f − 1且f * f − 1 = 1
时才会有u' = u以及d(u,u') = 0。
分析和实验表明,人类的感官具有十分精巧的工作机制,但同时存在一些天然的不足,这主要表现为:敏感域有限、敏感度不高和分辨率较低。例如,人类的视觉器官的敏感域只在可见光范围内,无法直接感知红外或紫外光范围的各种信息;听觉器官只对声频范围的信息有响应能力,无法直接感知次声频或超声频范围的信息;在敏感度方面,人眼很难在微弱光照条件下产生正常的感知响应,人耳也很难在微弱声场中保持良好的感知特性。
但是,众所周知,这些人类感知不到的信息,对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研究信息的感知原理,研制具有更优异性能的人工感知系统,扩展和完善人类感知信息的能力,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任务,这就是信息传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