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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这一举措受到了普遍欢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成为一种宣传的“卖点”。但是,正如前面所说,豁免的前提是必须符合你投保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种种特定情况。
保费豁免一般分为投保人豁免和被保险人豁免。
投保人豁免,多见于儿童教育险保单,是指当父母作为投保人出现重疾或者身故,保单余下年度的保费由保险公司代缴,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孩子仍可按约定获得各项教育金支持。
被保险人豁免,是指被保险人出现重疾或者残疾,保单余下年度的保费可免缴而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多见于养老保险、终身寿险。
市场上保费豁免通常以三种方式出现:
第二种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捆绑,其豁免利益有更加明确的针对性;第三种是在保险合同中直接以条款形式出现。前两种情况,豁免险以一个险种的形式存在;
第三种情况,豁免险以一个险种中的一项责任的形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