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保留工资理论是对职业搜寻理论的一种改进。该理论认为一个在劳动力市场寻找职业的人,他并不期待工资水平随着搜寻时间的延长而不断上升,更多的情况是他从搜寻职业开始就对工资水平有一个起码的心理价位,同样地,对于搜寻职业所花费的时间,他也有一个心理准备。因此,当他在市场上寻找工作时,如果雇主开出的工资条件超过他预定的价位,他就接受这个工作,否则就拒绝接受。
在市场上寻找工作时,如果雇主开出的工资条件超过他预定的价位,他就接受这个工作,否则就拒绝接受。因此,这个心理价位的工资水平被称为保留工资。保留工资概念能使我们建立以下均衡:在保留工资水平,就业者接受工作所得到的满意程度与其处于失业状况而得到的满足程度是等价的。
因此,当劳动力市场上雇主提供的工资低于保留工资时,他宁愿失业,继续寻找工作;而当雇主提供的工资高于保留工资时,他才愿意接受这个工作,退出失业队伍,成为就业者。而决定保留工资的主要因素有三方面:
(1)搜寻者所观察到的劳动力市场上工资分布的情况;
(2)寻找到超过保留工资水平的职业所需花费的时间;
(3)搜寻职业时所需要花费的成本。
显然,当这些影响因素发生变化时,保留工资水平也会随之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