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资产条款(preservation of ass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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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资产条款又称“限制资产处置条款”,是指在国际借贷协议的约定事项中,为防止借款人丧失、转移或耗减其资产,使贷款人收回贷款的权利受到威胁甚至有不能收回而规定的条款。
在借贷协议中,保持资产条款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1)规定借款人应对其企业与资产按照经营同类业务的公司惯常投保的险别与保险金额,向声誉良好的保险公司投保。其目的是保护借款人公司的资本净值,使借款人公司在遭受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补偿;
(2)规定借款人不得支付或分派任何股息,或作任何其他分配。但是,借款人一般都不愿意接受这项限制。因为如果借款公司不能分派股息或作其他分配,就会削弱公司董事会的管理权力,造成股票价值下降,失去现有股东的信任和支持,并会受到被其他公司合并收购的威胁。因此。借款人往往要求对这项条款作些变通规定,允许借款人在不减损公司资产净值的前提下,有权合理分配股息或作其他分配;
(3)规定借款人除业务上的正常交易外,不得出售、转移、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企业或资产的全部或一大部分。这项规定的目的是:a.防止借款人将其资产转移给第三人,而且又不要求该第三者立即付款,结果把贷款人作为还款依靠的借款人的资产变成了对该第三人要求偿付出售资产的价金的请求权;b.保持借款人赖以进行生产的工厂设备;c.间接限制借款人通过出售或转移资产来改变其业务的性质。按照上述条款的规定,借款人不仅不能将其财产的全部作出处分,而且也不能对其资产的“实质部分”作出处分。但是,借款人在正常交易中出售其经营的商品或其他财产是允许的。如果借款人是一个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时,上述规定可适用于整个公司集团,包括母公司和各个子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母公司将其资产转移给子公司,从而有利于子公司的债权人而不利于母公司的贷款人,该条规定不适用于政府贷款。
(4)规定借款人除正常交易外,不得为任何人的利益或向任何人贷款、给予信贷或给予补偿,或自愿地为任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因为借款人如有上述行为,都会使他的资产有所减损,所以贷款人在约定事项中须对此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