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摊销(article of consum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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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易耗品摊销是指将低值易耗品在使用过程中因磨损而减少的价值记入有关成本费用账户。
采用这种方法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价值一次转作生产费用或有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当期收入的抵减数。实际这是一种简便核算方法,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是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消耗的,并不是使用一次就消耗了全部价值。
适用范围: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较短、容易损坏、破碎、而且一次领用不多的低值易耗品。正因为它的价值较低,数量不多,所以一次全部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也不会对本期的利润造成太大的影响。
例:某企业本月份各部门领用工具如下:
部门计划成本
加工车间 800元
管理部门 300元
根据领料凭证,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800
管理费用 300
贷:低值易耗品 1100
采用这种方法时,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先计入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然后根据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和耐用期限计算每期摊销额,分期摊入各期的有关成本、费用账户。
适用范围:适用于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较短的低值易耗品。因为价值较高,所以不能一次性计入当期的费用,根据使用期限分期摊销,又不会导致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较长。
账务处理:
领用时:
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
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报废进: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原材料(回收的残值)
贷:待摊费用
采用这种方法在领用时按低值易耗品价值的50%进行摊销,报废时,摊销其余的50%价值;然后现注销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和已摊销的低值易耗品摊销额。需设置这样几明细科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科目。
例:设某企业采用五五摊销法对在用低值易耗品进行核算。某车间领用库存新低值易耗品一批,实际成本为2000元。
领取低值易耗品时,作会计分录为: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2000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 2000
在领取时摊销价值的50%
借:制造费用 100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1000
例: 某车间本月报废工具一批,实际成本800元,报废回收残料作价40元。
报废工具残料交库存后,根据收料凭证作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40
制造费用 36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400(800*50%)
按报废工具的实际成本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差额,注销在用低值耗品的成本和摊销额,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800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