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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价格是指一种低于正常价格的商品供应或销售价格。优待价格是销售者给予购买者的一种价格优惠,以促进商品的销售,获得预期的利润。
优待价格通常可以分为批发性质的优待价格和零售性质的优待价格。批发性质的优待价格大多是为了补偿不能享受批发价格待遇的非商业单位经销商品的手续费而给予的优待。
零售性质的优待价格主要有如下多种情况:(1)国家为了支援农业生产,对于农用生产资料规定的较低优待价格。如我国曾规定农业生产用电每千度综合平均价为53.7元,而大型工业生产用电则为62.9元。(2)工业企业对于本企业职工销售某些限量产品时,规定的高于批发价格而低于零售价格的内部优待价。(3)集体购买较大数量的某些消费品,可以按照规定给予零售价格一定折扣的优待价。(4)对于某些特定的日子(如节日、开业等)销售者给予购买者的优待价格,等等。
优待价格一般介于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之间,通常是在零售价格的基础上打一定的优待折扣而求得。计算公式为:
优待价格 = 零售价格 × (1一优待率)
其中优待率的大小主要由企业和购买者根据不同情况共同商定,或者根据国家或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而定。
某商店规定凡购买本店一定数量的电风扇,可享受优待价格。该电风扇零售价为250元,若购买五台以上十台以下者优待率为5%,购买十台以上者优待率为10%,某单位一次性购买该风扇十五台,则每台优待价格为:
优待价格 = 250 × (1一10%) = 225(元)
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企业自主权愈来愈大,企业为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优待价格的形式也愈来愈多,如销售者可以给固定用户优待价格;可以给提前支付货款的购买者优待价格,等等。实行优待价格的关键是准确核算成本和销售费用,全面了解产品销售市场状况,合理确定不同条件下所给予的优待率。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很好地扩大销售,获得更多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