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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发现效率是指资产的价格反映其真实价值(资产未来收益的现金流经过适当地折现后所得到的价值)的准确程度。也就是说,如果资产价格准确地反映了其真实价值,没有价格偏差或者泡沫,那么这个市场就有价格发现效率。
在经典的无摩擦的Walras市场中,信息是完全的、无成本的,价格在瞬间形成,只要价格反映了所有的相关信息,就必然反映了资产的真实价值,所以信息效率与价格发现效率是等价的,两者没有区别。此时我们可以说,有效市场理论包含了信息效率和价格发现效率两种效率形式,即资产价格反映了所有相关信息,而这些信息同时又反映了资产的内在价值。但正如本书第三章所指出的,在考虑到市场微观结构的因素后,一旦我们放弃对称信息和无摩擦运行的假设,从经典的资产定价模型进人到一个相对现实的市场环境,逐渐深入到价格形成这个金融市场黑箱的内部,则信息效率与价格发现效率就存在很大的区别了。资产真实价值的信息是随着交易的进行被逐步揭示出来的,在不确定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由于价格形成过程中存在着市场参与者个体之间的策略互动,这种策略调整根据市场中的信息分布及其变化而在交易者的博弈过程中展开。因此,在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中所关注的市场效率,不仅仅包含市场对信息反应能力高低所导致的信息效率,也包含价格最终反映资产真实价值的价格发现效率,两者是有区别的。通过对交易机制内在价格机理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一种交易机制的定价过程得出的均衡价格是一种局限于信息条件的均衡,这种价格并不一定与资产潜在的真实价值直接相关,而是与关于信息的市场表现相关,价格与价值之间极有可能产生偏离,乃至产生价格泡沫(包括理性泡沫与非理性泡沫)。这种价格扭曲现象说明,实践中单纯的价格确定过程与有效的价格发现过程是有一定距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