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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割断——出口商品的收购,一律按照国内价格;进口商品的内销,原则上按国内加各作价,出口商品的外销和进口商品的购进均根据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作价。以此把国内外两种价格体系予以割断。
由于割断,会造成国内外价格的差距拉大,从而影响国家资金的使用和积累;造成部门之间利润分配不合理;
出现部门之间的不等价交换;使生产者无法比较国内外价格的差距,无法对生产产生促进作用 。
价格割断政策对国家建设和市场状况都会带来一个稳定的局面,对民族工业初创阶段有保护作用。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采取国内外市场价格割断的政策,即出口商品收购和进口商品内销均按国内价格作价,而出口商品外销和进口商品购进均按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作价。当时实行国内外市场价格割断的政策(通过计划价格、汇率、差价补贴),国内市场价格扭曲,外贸帐面上的盈利或亏损并不反映外经贸企业的经济效益。
国家对高度集中的价格体制和不合理的价格体系进行了改革,使原来的计划价格形成机制逐步转向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也逐步取消了这种价格割断政策。
但如果在市场化改革和经济生活国际化过程中如继续实行内外价格割断政策,就不利于外贸企业经营和经济核算,影响外贸发展和效益提高。现在,我国进出口商品基本上按照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结合国别政策和销售意图作价原则开展外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