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优先
价格优先是指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市价买卖申报优先于限价买卖申报。
价格优先就是在众多的买者中,以出价最高者优先购买;在众多卖者中,以要价最低者优先卖出。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价与最低卖出申报价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该价位为成交价。如出现买(或卖)方的申报价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以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作为成交价。如买卖双方以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则以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作为成交价。
- ↑ 葛正良编著.证券投资学.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年03月第1版.
- ↑ 高升编著.新股民入市必备全书(修订版).中国商业出版社,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