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外风险是权证投资五大风险之一。
权证的价值可以拆分为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两部分。内在价值是指权证立刻行权可以获得的收益;时间价值则可以理解为从现在至权证到期日这段时间,正股上升(下降)可能对认购(认沽)权证造成的升值。
根据正股价格与行权价的关系,可以将权证分为价内权证、平价权证以及价外权证三类。以认沽权证为例,当正股价格小于行权价格时,若即刻行权,二者之差便是所得收益,该收益大于零,故称其为价内权证;当正股价格等于行权价格时,即刻行权所得收益为零,称其为平价权证;当正股价格大于行权价格时,若即刻行权会造成亏损,因此不具有内在价值,称其为价外权证。平价权证和价外权证内在价值为零,因此,其市场价格完全是权证时间价值的体现。
根据权证立刻行权所获得的收益或亏损的程度,可以进一步提出深度价内权证和深度价外权证的概念。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的认沽权证绝大多数属于深度价外权证。例如,招行认沽权证将于2007年9月1日到期,行权价为5.48元。截至2007年6月28日,招商银行收盘24.74元,正股的价格远远高于认沽权证的行权价。招商银行股价至少要跌到5.48元,招行认沽才具有行权价值。显然,这种可能性非常小。
那么,为什么我国会出现这么多深度价外的认沽权证呢?事实上,很多认沽权证并非一开始就是处于深度价外的。我国目前流通的这批认沽权证的发行时间都比较早,大部分集中在2006年的上半年,而当时相应正股的价格都比较低,跟权证的行权价比较接近,权证仅仅是轻度价外状态。在历经了一年多的大牛市之后,正股的价格早已今非昔比,远远超出了当时设定的行权价格,从而使得这些认沽权证全部变为深度价外。
价外权证包含权证的一类特殊风险,即价外风险。对于深度价外的认沽权证,尤其是临近行权期时,投资者应该尽量避而远之。这是因为,一方面,权证在到期日总会回归自己的真实价值,而临近到期的深度价外的权证理论价值接近零,到期后很可能成为废纸一张。另一方面,深度价外权证的市场价格仅仅是其时间价值的体现,而临近到期权证时间价值衰减得很快,极易给投资者带来较大损失。例如,茅台认沽权证从今年5月9日至5月22日这7个交易日内,价格从0.428元跌至0.003元,跌幅超过99%,致使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