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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磋商函是交易双方就某项商品买卖的各种具体交易条件反复磋商,最后达成一致意向所用的商业信函。交易磋商函的正文部分环节较多,写作时要根据各环节写明具体内容。
交易磋商函与还价函相比,所涉及事项往往更加广泛,它不仅包括本次交易的具体条件,往往还涉及交易后的许多法律问题,如不可抗力、索赔、仲裁等交易后事项。交易磋商函的内容包括:
(1)开端语。表明收到对方信函,并表达己方基本的态度,接着引出己方就某些交易条件的要求。
(2)详细列明己方的交易条件。如品质规格、数量、包装、付款、保险、交易地点、不可抗力、违约责任、仲裁等相关条款。
(3)说明这些条款的合理性,并展望合作前景。
(4)结束语。通常是期盼对方回复。
交易磋商函
XX公司:
X月X日来信收悉。对你公司要求与我公司建立业务关系的愿望,我们表示欢迎。从来信中获悉你方对中国真丝绢花很感兴趣,并希望了解该商品的有关情况及我方的贸易做法。现将我公司销售绢花的一般交易条款介绍如下:
1.品质规格:真丝绢花以绫、绸、绢、缎等高级丝绸为原料,品种有月季、寒冬菊、杜鹃、凤尾兰等千余种,式样有瓶插花、盆景、花篮等。质地轻盈,不褪色,耐温耐压。具体规格请参阅全套彩色样本。
2.包装:纸箱装。大花每箱装20盒,每盒装1打;小花每箱装30、40或80打不等,根据货号决定。纸箱内衬托蜡纸,外捆塑料打包带。每箱体积长X公分,宽X公分,高X公分。每箱毛重X公斤,净重X公斤。
3.数量:为便于安排装运,卖方有权多交或少交5%的货物,其多交、少交部分按合同价格结算。
4.付款:买方应通过卖方所接受的银行开具全部货款,不可撤销的,准许转船准许分期装运的即期信用证,信用证必须于装运月份前15天送达卖方。其中装船货物的数量和金额允许增减5%,信用证有效期应规定在最后装运日期后15天在中国到期。
5.保险:如按CIF价格条件成交,卖方概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综合险,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有关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为准。
6.人力不可抗拒:如因战争、地震、严重的风灾、雪灾、水灾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而致延期交货或无法交货时,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7.索赔:凡有对装运货物质量提出索赔者,必须在货到目的港后30天内提出。货物质地、重量、尺寸、花型、颜色均允许有合理差异,对在合理差异范围内提出的索赔,卖方概不受理。
8.仲裁:凡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以上一般交易条款已为X国其他进口商所接受,相信这些条款也将为贵公司所接受。如有任何疑问,请向我们提出。
近来各地对中国真丝绢花需求甚殷,如你方有意购买,请即询价。我们相信,在双方良好的配合下,首笔交易必将能很快达成。等候佳音。
XX公司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