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股票是指发生了事故的股票,即被盗、丢失或损坏的股票。
股票在被盗,丢失,损坏时,一经发现,应立即报告发行公司,或通过公证部门声明。一般情况下,对于记名股票,发行公司经确认,会及时补发给股东所丢失或损坏的股票,但对于不记名股票,则不予补偿,由股东自负责任。按照法国公司法规定:如果股票被盗,则其合法所有人可以在3年之内向其受让人行使请求权,但合法所有人应补偿被盗股票受让人原来付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