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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购房贷款是指银行向私人购房者发放的用于购置房屋的专项贷款。
购房者一般来说收入有限,而商品住宅价值量大,私人不可能一次交付房款购买,当其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时,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在审查其符合下述条件:
①借款人具有当地常住户口,而且具声甲定经济收入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或其他人员;
②借款人拥有房价总额的30%的积累资金;
③借款人必须由单位担保或以房产、有价证券作抵押,这种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0——15年,贷款利率以6.6%o月息计算,在以后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分月向银行归还或由单位代扣,转汇银行,在贷款到期时,借款人无力偿还,则由担保单位负责还款或用抵押物冲抵。开展私人购房贷款,有利于发展住房商品化和提高住房自有化程度。